為確??扇細怏w報警裝置在使用中的穩定性,操作者應定期對其進行維護和檢定,在檢定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包頭燃氣報警器中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檢定原則上應采用與被檢氣體相匹配的標準樣品進行計量認證。同一測試介質選擇了不同的標準樣氣,報警點也不一樣。
在檢查之前,探頭周圍的環境應為無可燃氣體。如發現易燃氣體,應先拆下防雨罩,充入要求量的潔凈空氣,然后連續通入樣品氣,確保檢驗的準確性。
二、非烴類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濃度的氣體在燃燒過程中所產生的熱量有很大差別,當所測氣體是烴類混合物時,異丁烷是選擇樣品氣,丙烷次之。
同時,做好定期維修和保養工作,對燃氣報警器的穩定運行也有很大幫助,其中:
具有測試按鈕的報警器,每星期應按一次測試按鈕,以檢查報警系統是否正常。每個2個月應檢查校準報警器的零點和范圍。
可燃氣體報警器的探測和補償元件的使用壽命一般為3-5年。如果使用條件合理,保養保養得當,其使用壽命可以延長。
三、探測器是隔爆防爆裝置,不能超過規定的使用范圍,不能用于含硫的場合。探測器應盡可能地在易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情況下使用,否則可能會燒壞元件。
應經常檢查檢測器是否有意外入水現象。儀器檢測時,應將探測器透氣罩取下清洗,防止堵塞,熱線型半導體檢測儀不能在缺氧情況下使用。不可使用大量易燃氣體直沖探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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