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以下簡稱報警器)的基本結構為檢測單元、監測單元和傳輸單元。包頭燃氣報警器廠家介紹可燃氣體報警器的驗證方法,分析了驗證過程中的缺點,以保障報警器的安全使用和運行。
市場上有兩種方法來驗證可燃氣體報警器。一種方法是將整個報警系統中的檢測單元分開,發送給主管部門授權的計量機構進行驗證;二,主管部門授權的計量機構工作人員攜帶標準氣體進行驗證服務。
一:該方法的一個缺點是,它只能證明測試單元是否正常,不能反映報警的實際使用,而整個報警系統的其他單元不能證明其有效性。如果傳輸單元出現信號故障或信號漂移,則會影響報警系統的準確性。但是,如果監控單元有信號接收故障或聲光報警故障,則無法警告檢測到的風險,因此該方法無法再現工作現場的真實狀態。
二:目前,許多測量機構都采用了這種方法。在實施過程中,驗證方法基本上涉及手動操作和數據記錄,驗證設備相對簡單,操作方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標準氣體的濃度會降低,實際氣體濃度與驗證過程中的估計值會有差距,從而降低驗證結果的穩定性。
第二種方法可以有效地驗證很多的項目,但需要高的標準。一般建議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報警器的性能,并根據報警器的測試調整儀器,以保障儀器的正常運行。同時,用戶在兩個驗證周期內的驗證可以保障可燃氣體報警器在驗證周期內的持續有效工作,從而保障用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免責聲明:轉載內容均來自于網絡,如有異議請及時聯系,本網將予以刪除。